违规篇
1、有人逗留损毁绿地怎么办
案情介绍:
海富花园前原来有一片敞开式绿地。绿地上亭栅多姿,曲径通幽,池水泛光,花木含情。春、夏、秋的傍晚时分,众多住户和游客都喜欢在这里驻足小慧,装点深南东路上这道亮丽的风景线。然而,其中也有一些不太自觉的人,随意在草地上穿行、坐卧、嬉戏,导致绿地局部草皮倒伏、植被破坏、黄土裸露,不得不反复重植,这成为小区管理中的一个难题,管理处想了许多办法,都未奏效。
采取措施:
海富管理处拓宽思路,采取了教、管、疏相结合的新招数:
教--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宣传艺术。首先将警示牌由通道旁移至人们时常穿越、逗留的绿地中,同时将警示语由刺眼的"请勿践踏草地、违者罚款"更改为动心的"足下留情、春意更浓",让人举目可及怦然心动;
管--配足护卫力量,强调全员管理。针对午后至零时人们出入较多的特点,此间的中班护卫指定一人重点负责绿地的巡逻,同时规定管理处其他员工若发现有人践踏绿地,都要主动上前劝阻(办事有分工,管事不分家,这为高水准物业管理所必须),把绿地管理摆上重要"版面",不留真空;
疏--营造客观情境,疏导游人流向。在只有翻越亭台才能避开绿地通行的地段,增铺平顺的人行通道,;同时把绿地喷灌时间由早晨改为傍晚,保持人流密度大的时段内绿地清新温润(说明白点,就是洒上水。洒了水,请你坐,你会去坐吗?),使人们尽享自然,而又无法作出"石笋系马"等煞风景之举。
三招并用,效果显现。之后,海富花园的绿地中依然游人如织,但践踏绿地的现象已经较为鲜见。草滴翠,花溢彩,树婆娑,勾勒着一片永远的春天。
点评:
克服人们的劣习,不做宣传教青工作是不行的,光靠宣传教育也是不能的。既要讲道理,使之不想,又要有相关的强有力措施,使之不能、不敢。久而久之,习惯成自然。
2、物业公司擅自停电 法院判业主获赔1元
案情介绍:
2002年3月25日下午4时左右,某业主家里突然被停电。于是就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,要求查找停电原因,但物业公司告知他:因其拖欠物业管理费而停电。为此,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强烈交涉,但无任何效果。直到3月27日,业主致电供电管理部门,但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,因其无工作证件而拒绝打开配电房的门。业主认为被告利用管理之便,以停电方式威逼他,给其带来生活的极大不便,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排除供电妨害,并向原告赔礼道歉,减收一个月管理费,赔偿经济损失1元和精神损失费749元。
案情分析:
物业公司:公司没有采取停电措施,公司的职责是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,公司绝对不会采取对原告"停电"之类损害业主利益的事情,而且排除电力故障是供电部门的责任不是由物业公司负责。
3月27日,供电局的人要求该公司打开配电房的门,但因其不是该公司认识的负责本小区用电管理的工作人员,也未能提供相应的工作证件,因此,拒绝打开配电房。
物业公司侵权成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:
被告只是物业管理企业,并非供电部门,其无权以任何理由对原告采取停电措施,否则即构成侵权。原告提出减免一个月管理费的请求,属于双方的物业管理合同的范围,与本案侵权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,原告应另行主张权利;原告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请求于法无据,法院不予支持;原告提出的1元经济损失赔偿获得法院支持。
3、如何治理乱贴乱画
案情介绍:
乱派招贴,被人戏称为城市的"牛皮癌"。这种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出现的流行病,蔓延到大街小巷。即使是作为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的海富花园,也未能幸免。
海富花园管理处下大力气加以整治,力求辟出一方净土。通过加强护卫巡逻工作,很快就基本杜绝了户外乱派招贴。但在楼内乱塞乱贴搬家、装修、送餐、美容之类广告的现象却屡禁不绝。
案情分析:
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楼宇内部,又何以如此呢?管理处在查处了几例之后,发现楼内广告的派发有三种情况:一、是经批准入楼为住户提供服务的某些人员顺便所为;二、是以探访名义上楼而实有其它意图的住户亲友乘隙所为;三、是本人承做特定生意的个别住户刻意所为(全面探明原因,才好逐个对症下药)。
采取措施:
据此管理处采取了一系列新办法:
管为本。在每幢大厦入口处设置一广告橱窗,为向海富花园住户传播信息的各界人士提供广告登载服务,变堵为疏(先提供正当渠道,再去堵歪门邪道,工作阻力就小了),进而实现对其的有序管理。
教为先。发现楼内派发广告,当即接照广告上的联系渠道,或打电话或邀人前来,指出其错误做法和应当怎样去做,敦促其依规行事(抓住其想促成生意的心理,'骗'其上门来接受教育,办法巧妙)。
治为辅。某些单位不听招呼继续乱派广告,就把其列入"黑名单",严格限制这些单位在海富花园内的经营活动,直至真做出保证,并确实改正自己的违规行为。
采取这些办法以后,虽说还未能完全制止住宅楼内乱派招贴的现象,但其频度和数量已经大为减少。
点评:
解决难题一招灵的时候也有,但为数不多。因为许多难题的成因,都是相当复杂的。多数情况下,还是需要采取综合措施,才能全面加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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