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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绿地改菜园
类型:服务案例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/8/3    浏览:2486次
     案例:某小区张先生系该小区某号楼一楼的业主,为打发退休之后的空余时间,在其门口的绿化带上开垦菜园,一开始是种植葱、蒜等,后来发展到栽培西红柿、茄子、豆角等,并用篱笆圈起来,改装成了自家菜园,甚至为了方便还就近打开小区里的粪池浇灌菜地,害得周围住户每天和苍蝇为伍,门窗都不敢开,此种行为遭到了楼上业主的制止,张先生却认为自己种菜也是不想浪费土地的本质作用,如果能有所收获,不比种草更有价值?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,楼上业主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其恢复原有绿地。
   分析:有人说,菜是绿色的,种菜不也是绿化吗?要知道,绿化毕竟不同于种菜,小区的绿化讲究整体布局,讲究艺术性,起到美化环境的效果,而种菜首先要铲掉草皮,间隔还要浇水施肥什么的,收获了,绿色没了,成了光秃秃的泥地,不仅在外观上破坏了绿化的整体美,还破坏了绿地的土质,严重的还会引来蚊虫苍蝇等,使整个小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。那些受到菜地异味影响的业主还会怨声载道,心存不满,影响邻里之间的和睦,法院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“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,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、圈占绿地”判张先生即刻恢复原有绿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。
   在本案中,少数业主私自把小区绿地圈起来,很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,对于小区绿地被“私自圈占”,物权法明确了绿地的归属权,小区绿地不属于业主个人,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,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,可以对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,如果物业公司制止不了,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制止,如果还制止不了,就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单位依法制止业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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